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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棉花经营中掺杂使假违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7 22:17:51  浏览:96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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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棉花经营中掺杂使假违法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严厉打击棉花经营中掺杂使假违法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少数单位和个人乘棉花供求矛盾突出之机,为牟取暴利,在棉花购销经营中,蓄意往棉花包里掺入大量杂物;有的棉花加工企业,在皮棉处理过程中直接把杂物混入加工好的棉花包中,致使棉花根本无法使用。上述违法行为,扰乱了棉花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国家和
纺织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今年国家棉花收购计划的顺利完成,维护棉花购销活动的正常秩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棉花经营中的掺杂使假行为。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坚决取缔棉花黑市交易,非棉花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棉花。在未完成国家计划调拨任务的情况下,禁止棉花经营单位擅自计划外高价出售棉花,违者,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二、坚决打击掺杂使假行为,重点加强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经发现棉花掺杂使假行为,应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将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积极开展对棉花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和质量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帮助企业强化合同意识,做到认真签订和履行棉花购销合同,防止出现掺杂使假行为,避免经济损失。
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棉花掺杂使假大要案件,要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查办案件中遇有阻力的,要随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汇报。对已经结案的典型案件,可在近期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



199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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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3〕4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的编制,进一步完善外债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号),特制定了《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现印发你们。
  本示范大纲适用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境内非金融机构在境外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参照执行。

  附件: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示范大纲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0314384875659778.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3月7日





附件
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申请报告示范大纲


           第一章 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发行人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 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 二、业务情况
   主要包括: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发行人行业地位和 竞争优势;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含境外 业务)。
三、财务情况
   主要包括: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 偿债能力分析;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合并资产负 债表。
   第二章 本期债券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债券发行的必要性
   债券发行对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 构,推动企业业务发展,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以及丰富香港债 券市场发债主体,促进香港等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的必要性 分析。
二、债券发行的可行性

   债券发行人资格、发债与市场需求,发债资金投向及管理符 合有关国家政策及战略导向,以及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的可行性 分析。

第三章 债券发行方案
一、债券发行概要
   主要包括:发行人、拟发行规模、债券类型、债券期限、利 率形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评级计划(说 明本期债券是否使用评级和担保及相关计划,不评级的提供承销 机构等给出的内部评级)。
二、发债资金用途
   主要包括:发债资金投向概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情况、收购合同、意向书签订情况及其他等(相关文件以附件形 式提交)。
三、偿债保障措施
   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及担 保等各方面分析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第四章 债券发行计划
一、发行预期
   结合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情况及发行规模、期限、担保、评 级等市场因素分析本期债券的预期发行情况。 二、拟定发行工作时间表
详细介绍本期债券如获批复后的发行工作时间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目录: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 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 号) 要求随申请报告提供的有关文件。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的排列顺序通知如下: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
二、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列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后、台湾省之前。



2000年5月24日